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委托市直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四会市人民政府文件
四府函〔2022〕38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肇府办函〔2021〕36号)和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下放和委托44项政务服务事项到各镇(街道),其中下放1项,委托43项。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做好事项下放的衔接工作。各镇(街道)应当主动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做好承接工作,制定具体落实实施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确保衔接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并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做好赋权配套工作,确保下放、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数局反映(联系电话:3366450)。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