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会市园、林、
草地分等定级项目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有关规定,四会市已全面完成了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各项工作,并形成了四会市园、林、草地分等定级项目成果(包含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该项目成果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四会市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资源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四会市园、林、草地分等定级项目成果(包含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相关政策解读:《四会市园、林、草地分等定级项目成果》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