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会市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广大社会公众:
为规范我市人才公寓房源管理,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我局牵头修订了《四会市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并在征求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现形成《四会市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期限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30日。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如对《四会市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3267211
通信地址:四会大道行政中心建设大楼
邮 编:526200
附件:《四会市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