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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5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5-04-27 14:52:17   来源: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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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四会市利春食品店、四会市恒思日用品商行均已注销《营业执照》,经现场核查已无实际经营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

负责人

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经营范围

1

四会市利春食品店

四会市东城街道玉城居委会商业大道125号悦公馆16栋1座1号商铺(申报制)

苏杰城

粤CB758A109

2027年7月25日

乙类非处方药

2

四会市恒思日用品商行

四会市东城街道玉城居委会商业大道125号悦公馆金街5栋07号商铺(申报制)

左琪琦

粤CB758A129

2027年7月25日

乙类非处方药

   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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