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接受处理公告(四市监公字〔2024〕2号)
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接受处理公告
四市监公字〔2024〕2号
四会市东城街道清塘社区江元村51号货主:
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在四会市东城街道清塘社区江元村51号发现该处涉嫌未取得许可从事酒类生产活动,共发现人头马特优香槟干邑白兰地XO3瓶,马爹利名士®干邑白兰地2瓶,Hennessy(瓶身无标签,瓶盖标识有“Hennessy”)22瓶,人头马CLUB优质香槟区干邑白兰地(空瓶)12个,马爹利蓝带®干邑白兰地(空瓶)12个,Hennessy12个,豪马白兰地1桶,搏旺五星白兰地1瓶,阿尔格白兰地1瓶,标签(轩尼诗前标)12个,标签(轩尼诗后标)12个,豪马威士忌1桶,标签(马爹利名士前标)15个,标签(马爹利名士后标)15个,标签(马爹利蓝带前标)25个,标签(马爹利蓝带背标)25个,标签(马爹利名士二维码)15个,标签(轩尼诗二维码)18个,标签(人头马XO前标)24个,标签(人头马XO背标)21个,标签(人头马颈标)21个。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当事人在场,由见证人黄志军签署相关文书。我局执法人员开具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四市监执一强制〔2024〕05232号)并决定立案调查。由于你(单位)未及时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且无法联系,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告,限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明(非负责人前来的除负责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3.进货票据;4.销售单据;5.食品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到的,本局将所查扣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8-3268123
联系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建设路22座1号
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