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凉茶加了感冒药!四会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四会市某凉茶店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2年11月28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前期线索排查,委托第三方抽检机构对四会市某凉茶店经营的15个品规凉茶进行执法抽样检验,经检测,被抽检的15个品规凉茶均检出相应含量的对乙酰氨基酚,经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确认,当事人在熬制凉茶时添加了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感冒清片。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28日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执法心声:广东等岭南地区是凉茶消费大省,群众喜欢把凉茶当作清热解毒、生津止渴、祛火除湿的饮料。但如果凉茶经营者为突显所谓“功效”随意添加西药,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了不明成分及含量的凉茶,则可能损害身体健康,若引起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更可能危及生命。正因为喝凉茶是不少群众传统的、日常的习性,加上在凉茶中违法添加药品的行为相当隐蔽,一般情况下难以识别,更给无良经营者有机可乘。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该案件对凉茶添加西药的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相关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我们同时也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把凉茶当作普通食品看待,不应追求或过度迷信商家对其“功效”的宣传。
案例二 四会某学校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基本案情:根据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工作组反应的情况,2024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到四会某学校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区操作台上有1袋“咖喱粉(香辛料调味品)”(已开封使用,标签上标示有“净含量:400克(g),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见包装左下角喷码,20230307”信息)已超过保质期,经立案调查确认,该单位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一案事实清楚。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4年4月9日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执法心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和广大家庭高度关注的问题,由于校园就餐人数众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饭堂经营者更应时刻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杜绝学校食堂出现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情况。上述案件反映涉案学校存在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堂管理不严、学校及其食堂均未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问题。通过立案查处,既要让该学校及其饭堂经营者引以为戒,更要通过以案释法、以儆效尤,教育引导广大食品经营者自觉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