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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会市2025年度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创新型县(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5 18:06:40   来源:四会市科工商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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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安排2025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与卓越青年团队)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111号),为进一步提升创新型县(市)核心竞争力,巩固创新型县(市)建设成果,现组织开展四会市2025年度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创新型县(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通过线下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四会市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专题二、三放宽至肇庆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支持。申报内容、指标必须客观明确,严禁各种夸大和造假行为。项目一经立项,申报的承诺、任务、目标、预算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三)同一申报单位只限申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要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

  (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资金分配时,承担单位原则上分配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六)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凡申报的项目需提供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陆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以上材料请装订到纸质材料。

  (七)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填报《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单独提交,无需装订。

  (八)承担单位对科技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对项目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指引

  (一)按照规定填报附件2—4项目申报表等资料。

  (二)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一式6份,按封面、承诺函、目录、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5)、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


  四、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4日,请在截止日期当天下午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到四会市科技局相关业务股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社会科技与创新服务股: 严建霞,电话:0758-3324509;

  高新技术与产学研协同股:潘海健,电话:0758-3362740。


  附件1:四会市实施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创新型县(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四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附件5: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四会市科工商务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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