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经审核,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李正贵等6人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可按政策规定享受补贴人民币合计叁万元整(¥30000元,详见附件),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和补助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6月22日之前向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8-3268870、3268872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明细表汇总表(打码版).et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