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四会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权赋能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但因资源配置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落地成效不理想的情况,亟待优化。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运行,需要对调整到镇(街道)实施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通过从镇(街道)上收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至四会市统筹实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实现“放权赋能”与“精准收权”动态平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行政效能。
三、主要内容
四会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上收“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变更申请)”等37项原由镇(街道)实施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事项涉及人力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领域。
四、工作要求
要求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整交接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有序上收。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次文件主要内容为四会市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由镇(街道)层级上收回县级实施,属于对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不直接涉及新增利企惠民方面的具体事项。
六、前后政策差异对比
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上收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主要侧重于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延伸到镇级,旨在激发基层活力,使镇级能够更贴近群众和企业需求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镇级在资源配置、专业人才等方面相对匮乏,导致部分事项难以有效承接,出现了落地成效不理想的情况。
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上收后:政策重点转向对落地成效不理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上收,四会市级部门加强对上收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和实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确保事项上收后能够有效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七、预期工作成效
通过从镇(街道)调整上收落地成效不理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运行,确保收放结合、走深走实,助力基层松绑减负、实干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