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落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四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粤府〔2023〕101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肇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肇府〔2025〕2号)等工作要求,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我市制定了《四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三、编制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四会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由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对照中央、省、肇庆市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了梳理,形成了相关征求意见稿。在向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征求两轮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经沟通研究对《清单》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本《清单》。
四、目标任务及预期工作成效
通过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的审批职责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五、主要内容
四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确定我市行政许可事项282项,其中涵盖了我市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65项,实施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7项。清单要素主要包括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方面内容,事项涉及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等29个主管部门,涵盖资产投资、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
六、前后政策差异对比
2023年版清单确认四会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76项,涉及我市29个主管部门,新版清单确认四会市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82项,涉及我市29个主管部门,新版清单对比2023年版清单总数增加6个事项。
七、工作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相关政策文件: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