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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有关户籍条件内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24 11:11:48   来源:四会市人民政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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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关于调整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有关户籍条件内容的通知》.jpg

  ▲一图读懂《关于调整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有关户籍条件内容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引》规定,村委会不得出具《居住地情况证明》,与《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法(2022年修订)》中户籍条件“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需提供有关部门或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相冲突。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做好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障适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三、主要内容

  将《积分办法》中积分指标户籍条件关于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变更,同时变更积分办法。

  四、利企惠民措施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有关户籍条件内容调整后,将进一步简化入学报名材料,切实提升群众办理入学的便利程度,同时降低虚假材料发生率、维护教育公平。

  五、新旧政策对比

  1.材料变更

  旧政策。积分指标户籍条件需提交的材料为:“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需提供有关部门或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新政策。积分指标户籍条件需提交的材料为:“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需提供肇庆市内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四会市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或房产查档证明或在‘粤省事’房产查询截图”。

  2.积分办法变更

  旧政策:“父母双方非四会市户籍计算居住年限得分,满6个月加0.8分,不足6个月不给分;5年8分为单方满分,双方累加最高16分。”

  新政策:“父母双方非肇庆市户籍计算居住年限得分,满6个月加0.8分,不足6个月不给分;5年8分为单方满分,双方累加最高16分。4.父母双方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提供肇庆市内户口簿的,按入户时间计算;提供四会市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产查档证明的,按购房时间计算,每满6个月加0.8分,不足6个月不计分;5年8分为单方满分,双方累加最高16分。”

  六、新政策特点

  精简报名材料,缩短群众办事路程,全方位提升办事便利性,让入学报名更便捷。



      相关政策文件: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有关户籍条件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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