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会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解读
2022年5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四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会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现将《四会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肇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绿色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05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肇庆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21〕114号)和《四会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方案》,以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实现渔民持续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编制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05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肇庆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21〕114号)和《四会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表。
(一)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明确了本方案的总体方针、工作思路、资金投入和长效机制。
(三)主要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推进5万亩养殖池塘进行升级改造、建设1个以上美丽渔场、3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生产主体)、2个池塘标准化改造与尾水治理示范试点、6个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
(四)重点任务。《方案》主要部署了六项重点任务。
1.池塘升级改造。包括:对全市连片池塘进行集中实施标准化升级改造、建设美丽渔场、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与尾水治理示范试点等。
2.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包括:加快建成数字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加工+科技+流通”全产业链条、推广集装箱循环水生态养殖模式、推进镇村集体池塘进行集约化改造、鼓励池塘流转、鼓励龙头企业采取新模式等。
3.引领性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包括:推广陆基高位圆池循环水养殖、“零排放”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渔光一体化分区养殖、池塘小水体工程化循环流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等。
4.规划建设塘头小站。包括:建设智检小站服务综合体、万亩以上养殖大镇每万亩配置不低于1个检测公共服务点、鼓励引导在塘头建设小型流动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支持大宗水产养殖产品就地加工等。
5.推进智慧渔业信息化建设。包括:加强养殖水体和尾水在线监测、建设生态养殖尾水智能化监测系统、推进智慧水产养殖等。
6.开展水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专项行动。包括:加强工作统筹、完善体系建设,发挥监管保障、建立养殖数据库,摸清管理底数、推行承诺制度、严格投入品管理、建立养殖台账管理、强化质量管控、推进健康养殖、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宣传培训等。
(五)主要工作措施。包含科学谋划系统推进、创新管护机制、强化培训宣传和强化政策扶持。
(六)实施步骤。《方案》按照“三步走”的规划实施。
一是发动试点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各镇(街道)出台行动方案,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任务清单,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开展养殖池塘的治理工作,申报和实施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与尾水治理项目,确定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连片示范点。全市完成养殖池塘进行升级改造0.5万亩,建设美丽渔场1个以上、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生产主体)1个、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2个。二是全面攻坚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1月)。申报和实施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与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连片示范点。全市完成养殖池塘进行升级改造2.5万亩,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2个。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2月)。申报和实施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与尾水治理项目,完成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连片示范点建设。全市完成养殖池塘升级改造2万亩,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2个。
至2024年10月底,全面完成5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完成三年行动任务验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七)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运维管理,防止违规行为
(八)工作任务表
四会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工作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