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的背景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第一点“加大各級财政奖补力度 ,全面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提出的“县以连片流转、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为导向,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奖补标准、范围、对象和条件,在用好上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安排一定的县级财政资金,对于土地流转成效突出的镇村、连片规模流转的承包农户及经营主体等进行奖励”,以及《中共四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工作安排》(四改委发〔2021〕2号)提出的“出台我市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激励奖补政策”的工作要求。我市需制定关于对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的工作方案,故此制定了《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

二、制定《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肇府办〔2020〕14号)等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的主要内容
《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明确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指导思想。二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坚持集中、连片、适度;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基本原则开展奖补工作。
第二部分:明确奖补对象、条件和标准。主要是设定了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对象、符合申请的条件以及流转面积区间梯度奖补标准。第二部分的具体内容为:
(一)可申请奖补的对象。《方案》的奖补对象为指定的时间内工作成绩显著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
(二)奖补对象必须符合条件。一是规定的时间内首次发生在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上规范流转的单宗交易。二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流出方的单宗土地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流转行为。三是流出方有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权属等证明材料。四是发生经营权流转的农村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五是流转非家庭承包的土地需经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且没有上访事件。六是已获得过《四会市农业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四府规〔2019〕5 号)中关于土地流转方面扶持资金的对象不再享受本方案的奖补。
(三)设定了梯度财政奖补标准。《方案》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实行“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以面积分为100亩-300亩、300亩-1000亩、1000亩-2000亩、2000亩以上共4个奖补梯度区间,每个区间的奖补标准次第提高。《方案》明确了奖补资金的各级分配比例以及使用方向。
第三部分: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提出了3点流程:奖补对象提出申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市审核及资金拨付。
第四部分:保障机制。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各级各部门在工作各个环节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分别明确了申报对象、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二是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方式。鼓励农户和村集体依法流转承包地,探索土地入股新机制;扶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流转农村土地;探索成立土地流转平台公司或土地信托机构,收储农村土地。三是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公告公示制度,防止骗取、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资金年度预算500万元。
四、《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实施时限
《四会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方案》自2022年1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