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市内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26 18:46:06   来源:四会市人民政府    【字体:  】      
分享到:

  一、发文背景

  为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函〔2019〕122号)、肇庆市人社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关于加强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发文依据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函〔2019〕122号)要求,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形成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支撑体系,为港澳青年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创新创业、安居乐业,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新动能。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9〕304号)要求,到2025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建成运营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形成以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龙头的“1+N”全市孵化平台载体布局,把肇庆建设成为大湾区连接大西南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集聚区。四会市大湾区办于2021年5月18日印发了《四会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四大湾区办函〔2021〕34号),要求加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出台《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扶持办法(试行)、《港澳青年到四会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加快港澳创新创业(四会)基地建设。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包括四大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建设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为港澳青年在四会创业提供大展拳脚的广阔舞台,把四会建设成为大湾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四会全方位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按照肇庆市对各县(市、区)的建设进度,要求:到2021年底,四会市至少引进一个港澳青年创新项目;到2025年底,四会市至少建成运营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三)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是建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优化政策,全方位提升集聚能力;三构建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四是构建港澳青年深度融合交流机制。

  (四)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三是加强检查评估。

  四、主要政策解读

  我市拟出台的《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函〔2019〕122号)、肇庆市人社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导意见制定,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依据是否充分?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函〔2019〕122号)要求,到2025年珠三角9市各建设至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 + 12 + 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基本建成,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到位,粤港澳共同参与基地建设运营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新创业生态链进一步完善,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肇庆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于2021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我市“1+9+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新区、端州区、广宁县、怀集县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提质增效,确保鼎湖区、德庆县、高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于2021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高要区、四会市、封开县各谋划建设至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基地.jpg

  (二)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是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 化服务机制。二是创业孵化场所相对集中,拥有一定可自主支配的面积。 其中纳入"1+9”建设体系的孵化平台载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 平方米,纳入“N”建设体系的孵化平台载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 平方米;属非自有物业的,须保证对物业拥有5年以上自主支配权。三是入驻“1+9”孵化平台载体的港澳创业项目(项目团队成员至少包含一名港澳居民或港澳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5个或占比率不低于15%,每年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入驻“N”孵化平台载体的港澳创业项目不少于5个或占比率不低于5%,每年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00人;入孵创业实体办公面积占孵化基地总面积60%以上,布局科学、功能合理、设施完备,能够满足入孵创业实体的需求。四是组建或引进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入孵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孵化场所内服务机构类型丰富、层次多样,可提供工商、税务、住房、社保、人才等“一站式”公共服务,积极协助入孵创业实体申请各类扶持资金、享受就业创业等各类优惠政策。五是有专门从事对接港澳青年事务的商业协会或专业化的第三方运营公司负责日常孵化基地管理,能为入孵创业实体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商事业务代理以及政策对接、项目展示对接、项目融资等服务。六是每年组织开展或参与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大赛、项目路演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在促进就业创业、引进人才、服务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七是积极对接港澳社会团体、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与港澳孵化平台载体、创投资本的合作交流,建立粤港澳创业服务资源对接渠道,打造集成创业政策和服务资源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链,为入孵创业实体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大赛.jpg


大赛2.jpg


  (三)港澳青年可以享受哪些配套的优惠措施?

  一是创新创业政策协同。来四会创业的港澳青年与我市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落实省、肇庆市的政策,积极与港澳沟通,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二是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四会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及在孵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团队、企业的金融支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设立创投子基金,支持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引入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社会资本,扩大创业担保基金及贴息资金规模,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基地创业提供最高本金50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三是良好双创法治环境。积极搭建粤港澳法律从业人员合作交流平台,发动本地法律人才为基地内的港澳青年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四是市内平台资源共享。市内所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全面向港澳青年开放,以更大力度吸纳港澳等地青年来四会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公寓和人才驿站。五是多层次住房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公寓和人才驿站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本地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六是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一门式一网式一 站式”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开展1天开办企业”服务。建立港澳青年综合服务平台,加强12345港澳青年热线建设,为港澳青年提供法律维权、心理辅导、就业创业指导等咨询服务。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探索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实行网上认证。

  五、《关于加强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时间

  《关于加强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从2021年10月21日起实施。



  相关政府文件:四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四会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