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全国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我市对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过肇庆市级复核,已符合省级督导评估规定的资格审核要求,拟申请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3日前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至四会市教育局。
联系人:谢国华
电话:0758-3327576
邮箱: shjyj-bgs@zhaoqing.gov.cn
附件:四会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自评报告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