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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会市2026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2 15:24:23   来源: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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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以及《四会市202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批次由中共四会市委办公室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个(后勤文印岗,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四会市户籍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详见附件2,认定流程详见附件3),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招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3.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违规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不适宜参加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四会市人民政府大楼十楼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

  (四)报名材料

  1.《四会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4);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以及第2、3、5、6、7页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市人社部门负责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人社部门,由市人社部门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累计聘用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每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录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58-3268870、3268872。


  附件:1.四会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明细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

             4.四会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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