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四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四会市统计局
(2025年9月15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527个,从业人员315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06个,从业人员3077人(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7亿元,负债合计11.69亿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3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6个,从业人员102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8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89亿元,负债合计18.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3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2个,从业人员887人(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7%(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3亿元,负债合计1.9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31个,从业人员927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2个,从业人员750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3亿元;负债合计7.7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22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06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398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5个,从业人员304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9亿元,负债合计2.2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30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47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94个,从业人员146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78个,从业人员126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2亿元,负债合计0.5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44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74个,从业人员11036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5.37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