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肇庆以及我市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委托和前移27项政务服务事项到各镇(街道),其中委托1项,前移26项。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调整的经济社会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承接机构,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规范实施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并加强对各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确保衔接到位。各镇(街道)应当主动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做好承接工作,确保下放、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数局反映(联系电话:3366450)。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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