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肇公规〔2021〕1号
关于印发《肇庆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肇庆高新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为更好推动汽车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应用,规范自动驾驶汽车研发和推进应用,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66号),市公安局会同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制定了《肇庆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肇庆市公安局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4日